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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优乳业逐一回应沽空报告五项指控,复牌高开近6%

11-02 发布 573 次浏览 创业投资 信息编号: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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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优乳业逐一回应沽空报告五项指控,复牌高开近6%

8月16日,澳优复牌高开近6%,截至发稿,报10.300港元/股。公司今日早前再发澄清公告否认沽空机构指控。-://cn.yixiin/news/  8月15日,因沽空机构Blue Orca Capital发布针对该公司的报告,质疑其财务造假,不值得投资。澳优乳业股价开市后应声下挫,于上午停牌前急泻20.9%至9.73港元,不足两小时市值瞬间蒸发近41亿港元。  该机构认为,澳优的股价估值应为每股5.78港元,较澳优8月14日收市价格下行53%,并对澳优的市盈率打上25%的企业治理折扣。报告形容澳优的公司治理十分糟糕,财务资料完全不可信。  同日,澳优乳业发布澄清公告,强烈否认该沽空机构报告所载的指控,并认为该等指控并不准确及具误导性。公告称,公司股份由8月15日上午11时17分起在港交所主板短暂停牌。  8月16日,澳优乳业再次发布澄清公告,逐一回应沽空机构Blue Orca Capital研究报告中列举的五大指控:  1.海关数据显示婴幼儿配方奶粉在中国区的销售额虚报52%  回应:澳优所有有关婴幼儿奶粉产品的进口数据均真实、正确,可由中国海关发出的官方文件支持。  澳优称,首先,(沽空机构)有关计算仅基于估计进口值,是根据该报告中所提到的进口-商的装运数目而不是实际进口值得出。第二,有关估计是扣除公司相关期间的存货水平(而非中国的存货)而得出。第三,有关估计并未计算进口婴幼儿奶粉产品送达长沙工厂后公司所产生的间接成本及所进行的增值过程。最后,有关估计并未计算向本地进口商采购进口基粉(主要来自新西兰)。  2.低报人工费用,盈利水平远低于公司综合财务报表所反映的水平  回应:主要由于公司的综合财务报表与荷兰附属公司的综合财务报表的若干开支披露差异所致。  澳优强调,有关事项纯粹为披露事宜。其并未低报实际员工成本,也并未对公司的整体财务表现造成任何影响。  3.佳贝艾特婴幼儿配方羊奶粉的成分误导中国消费者  回应:自推出以来,佳贝艾特的核心卖点为其婴幼儿配方羊奶粉含有100%纯羊乳蛋白。根据北京大学进行的临床试验及其他科学家进行的其他研究,配方羊奶粉已获证实:更易消化以及相比配方牛奶粉的过敏反应较低。  此外,羊奶含有的αS1-酪蛋白水平较牛奶更低,其已获证实为婴幼儿过敏的主要来源。因此,根据若干相关研究报告,配方羊奶粉在理论上含有较低致敏性。  此外,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并没有规定奶粉产品需要指明乳糖的动物性来源。应注意乳糖仅为一种碳水化合物及能量来源,而非蛋白质。公司了解到,不论其来源(如羊奶、牛奶或母乳),其功能及分子方面均为相同。  4.通过子公司云养邦进行虚假交易和秘密输送利益  回应:2016年5月23日,公司与王先生订立信托契约,据此,公司、林先生及赵先生以及瞿先生委任王先生,代表财产授予人作为受益人持有云养邦-的全部股权。  2019年7月3日,按照所有财产授予人的要求,王先生分别将云养邦-60%、30%及10%股权的法定拥有权分别转让给-买方、卖方A及卖方B。  简而言之,王先生仅为代名人股东,他从未成为他所持有的云养邦-的任何股份的实益拥有人。由于王先生在收购事项公告日期不再持有云养邦-股份的任何法定拥有权,故收购事项公告并未提述王先生。  此外,沽空报告声称“对价为-2.36亿?意味著云养邦-的估值为-5.91亿,为该公司披露的2018年利润的65倍”。有关指控具有误导成分。  如收购事项公告所披露,卖方A及卖方B合共仅收取首期-5640万元。余下-18000万元需待云养邦集团在未来三个财政年度达成明确的收入目标后,方可作实。澳优认为收购事项的实际估值应计及有关利润保证。  5.企业丑闻以及众多未披露关联方分销商  回应:澳优强调,导致2012年曾出现暂停买卖的事宜已-解决,股票已于2014年恢复买卖。自此以后,本公司一直保持良好的企业管治及内部控制系统。沽空报告指控与事实不符。  澳优称,本公告发布之日,董事会确认沽空报告所提述本集团的全部三家分销商并非关连人士。尽管公司在若干分销商拥有间接少数股东权益,但他们并不被视为关联方或鉴于公司与该等分销商之间的交易金额不重大,无需根据相关会计准则作出披露。